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本地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订会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关政策;推动全区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制定全区科学技术普及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二)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发展、专利工作的中长期计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区重点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计划;统筹管理各类科技计划。
(三)研究提出推进我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民营科技企业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费、重大科研基地设施建设费及有关费用。
(五)管理汉南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负责汉南区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受理、审查、推荐、专家论证和合同签订等综合管理。
(六)研究提出全区高新技术发展战略与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的认定工作,并对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进行认定。
(七)负责区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实施;负责促进地方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关产业化工程(包括六大计划等)的综合协调、统计服务;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
(八)归口管理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制定全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地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协定;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科学技术、重大科技项目方面的引进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十)负责区级科技产业化、示范化基地等技术创新基地与环境建设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区国家重点新产品的计划申报及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技术市场、专利和科技机构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引进工作,促进科技开发,指导、规范和监督、检查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全同法》的情况。
(十二)指导、协调各场、乡、镇、街、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推动科技兴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工作;承担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科研条件、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十四)制定全区科技管理干部及农科教的培训工作规划。
(十五)承办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区科协主要职责是:
(一)支持学会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术质量,促进学科繁荣,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组织科学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进行技术咨询服务,促进学科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经济建设服务。
(三)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四)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对外开放,引进先进技术。
(五)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协助党和政府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加强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
(六)组织科技工作者参政认政,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开展决策论证活动,提出咨询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八)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